提摩太前书第3章

  1. " 人 若 想 要 得 监 督 的 职 分 , 就 是 羡 慕 善 工 。 " 这 话 是 可 信 的 。
  2. 作 监 督 的 , 必 须 无 可 指 责 , 只 作 一 个 妇 人 的 丈 夫 , 有 节 制 , 自 守 、 端 正 , 乐 意 接 待 远 人 , 善 于 教 导 ;
  3. 不 因 酒 滋 事 , 不 打 人 , 只 要 温 和 , 不 争 竞 、 不 贪 财 ;
  4. 好 好 管 理 自 己 的 家 , 使 儿 女 凡 事 端 庄 、 顺 服 ( 注 : 或 作 " 端 端 庄 庄 地 使 儿 女 顺 服 " ) 。
  5. 人 若 不 知 道 管 理 自 己 的 家 , 焉 能 照 管 神 的 教 会 呢 ?
  6. 初 入 教 的 不 可 作 监 督 , 恐 怕 他 自 高 自 大 , 就 落 在 魔 鬼 所 受 的 刑 罚 里 。
  7. 监 督 也 必 须 在 教 外 有 好 名 声 , 恐 怕 被 人 毁 谤 , 落 在 魔 鬼 的 网 罗 里 。
  8. 作 执 事 的 也 是 如 此 : 必 须 端 庄 , 不 一 口 两 舌 , 不 好 喝 酒 , 不 贪 不 义 之 财 ;
  9. 要 存 清 洁 的 良 心 , 固 守 真 道 的 奥 秘 。
  10. 这 等 人 也 要 先 受 试 验 , 若 没 有 可 责 之 处 , 然 后 叫 他 们 作 执 事 。
  11. 女 执 事 ( 注 : 原 文 作 " 女 人 " ) 也 是 如 此 : 必 须 端 庄 , 不 说 谗 言 , 有 节 制 , 凡 事 忠 心 。
  12. 执 事 只 要 作 一 个 妇 人 的 丈 夫 , 好 好 管 理 儿 女 和 自 己 的 家 。
  13. 因 为 善 作 执 事 的 , 自 己 就 得 到 美 好 的 地 步 , 并 且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的 真 道 上 大 有 胆 量 。
  14. 我 指 望 快 到 你 那 里 去 , 所 以 先 将 这 些 事 写 给 你 。
  15. 倘 若 我 耽 延 日 久 , 你 也 可 以 知 道 在 神 的 家 中 当 怎 样 行 ; 这 家 就 是 永 生 神 的 教 会 , 真 理 的 柱 石 和 根 基 。
  16. 大 哉 , 敬 虔 的 奥 秘 ! 无 人 不 以 为 然 , 就 是 神 在 肉 身 显 现 , 被 圣 灵 称 义 ( 注 : 或 作 "在 灵 性 称 义 " ) , 被 天 使 看 见 ,被 传 于 外 邦 , 被 世 人 信 服 , 被 接 在 荣 耀 里 。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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